日前,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针对知识产权侵害重拳出击的公告。这份公告不仅直指各种“擦边球”产品,还将酒类商品列为重点治理对象!
一、市场监管总局公告直指酒类“擦边球”
5月17日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“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的公告”(下称“公告”)。公告**项为“重点查处市场混淆、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,加强产权保护”。
公告指出:自2018年5月至10月,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。所打击的重点行为包括擅自与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、包装、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标识的行为;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(包括简称、字号等)的行为。此外,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,误导公众、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也被列为重点打击的行为之一。
公告显示:此次行动将加强对行业龙头企业、**商标、有影响的字号、科技密集型企业商业秘密等的保护。还将聚焦农村市场、城乡结合部。
值得一提的是,此次行动重点治理的三个商品领域中,有一个就是“酒类商品”。
二、乡镇市场为葡萄酒擦边球“重灾区”
对葡萄酒行业而言,乡镇市场是“擦边球”的“重灾区”已人尽皆知。不少擦边球正是擅自使用**名称,包装近似**,甚至有酒商将**名称或近似名称注册为自己的企业名称。
葡萄酒行业的营销专家、深圳市智德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德惠认为:葡萄酒行业关于知识产权的问题,以及各种打擦边球甚至**伪劣,这些年其实发生了很多起相关事件,而且*近一两年让人感觉是越来越多。从这个角度来看,酒行业成为执法部门的重点关注对象合情合理。
王德惠认为此次出台的公告是一个明确的信号,预示着国家将针对葡萄酒的知识产权问题加大力度。“葡萄酒正在蓬勃发展,进口酒也越来越多,在葡萄酒进入到普及时代的前期,市场难免出现各式各样的乱象,在这个时期,政府应当加大力度、净化市场,才能促进产业健康发展。”他说到。
三、应发挥民间**力量
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还描述:经营者发现涉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要充分利用法律**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,自觉纠正在经营过程中自身存在的违法行为;行业组织要发挥促进作用;社会各界和消费者可向当地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。
对此,北京市君泽君(南京)律师事务所的赵春祥律师也表示:由于日常用品分布比较广,执法人员的力量比较薄弱,所以是这些现象,无法得到遏制,更难以彻底的解决。
赵春祥指出:除了依靠政府执法人员严格执法以外,权利人加强保护意识利用,利用自身的力量来**。
四、法规与执法尚需进一步细化
此外,赵春祥律师还建议反不正当竞争法可适当提高处罚力度,“按照老百姓的话讲,若罚他个倾家荡产,谁也不敢踩红线,处罚力度弱则不能遏制、震慑违法行为。”他说到。
根据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十八条: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,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没收违法商品。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,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,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。情节严重的,吊销营业执照。经营者登记的企业名称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,应当及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;名称变更前,由原企业登记机关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。
王德惠还表示:现在只有公告,还未具体出台特别细化的措施,特别是如何界定具体行为?如何打击?这是一项艰巨的工作,这需要时间,牵扯到很多方面。